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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残酷的酷刑有什么?

  NO1.古代惩罚女囚的十大酷刑之一——骑木驴

  骑木驴是古代专门惩治那些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据《二十四史演义》说,明末的骑木驴是这样的:先在一根木头上竖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阴道内,然后放开,让该女身体下坠,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数日方气绝”。

  木驴,为装有轮轴的木架,载犯人示众并处死。 宋 陆游 《南唐书·胡则传》:“即舁置木驴上,将磔之,俄死,腰斩其尸以狥。” 元 关汉卿 《窦娥冤》第四折:“押赴市曹,钉上木驴,剐一百二十刀处死。”《古今小说·沉小官一鸟害七命》:“一日文书到府,差官吏仵作人等,将三人押赴木驴上,满 城号令三日,律例凌迟分尸,枭首示众。”

  据历史记载,木驴有许多种样式,大致可因当地的制造工艺水平高低,分为繁简两种。简单的,不过是一段圆木头,下面安四条腿,像一张条凳,所不同的,第一是“凳面” 不是平的,而是呈圆弧形;第二“凳面”正中间,有一根二寸来粗、一尺多长的圆木棍儿,向上竖着,象征驴的器官,这就是这种刑具被称为“木驴”的原因。

  女犯被判剐以后,就把她全身衣裤剥光,把她强按在木驴上,关键的是一定要把木棍插进女犯下身。女犯负痛,当然要挣扎,所以还要用四枚大铁钉把女犯的两条大腿钉在木驴上,然后由四名大汉抬着木驴游街。游街队伍的前面,敲着破鼓、破锣,之所以一定要用破鼓、破锣,绝不是没有好锣好鼓,而是一定要和县太爷出行的“鸣锣开道”有所区别。

  NO2.古代惩罚女囚的十大酷刑之二——笞杖

  在古代社会,女人千万不能沦为女囚,而一旦沦为女囚,轻则在堂上被裸体笞杖,即杖臀,或叫打屁股;重则被脱掉裤子游街示众,名曰卖肉。而在大牢里被牢头玩弄、奸淫则更是家常便饭。

  笞杖是中国古代使用得最广泛的刑罚。一些朝代规定笞杖之刑是杖臀,即打屁股。若是妇女犯罪需用笞杖,也是杖臀。宋、元两代都有去衣受杖的规定。

  到执行刑奖那天,原告一方事先选约集亲友,一齐去到公堂,名曰“看打”。他们又花钱买通行刑衙役,在行刑时对受刑女子百般凌辱。衙役做这行是很在行的,他们的脚段有“掘芋艿”、挖荸荠”、“剖葫芦”、“剥菱角”等名纲。有时县官还未降堂,衙役先把被告女子裤子脱掉示寡,随即拉到门后大街上,名曰“卖肉”。遇到这样的情况,有的妇女受不了这样的侮辱,回去后便自尽而亡。还有一种常规:被告妇女必须光着脚过堂。未过堂之后,先在衙后摘着刑具暂押。这时仇家就乘机闹事,怂恿无赖子弟把这妇女的鞋子脱掉,裤子褪下,有的人顺脚把鞋子拾去,满街人随意传看。如果这天县官不出堂,第二天照样寻闹一番。在过堂之后,还要监押在衙门后示寡一天,无赖子弟又去终夜围瞅,抚摸挑逗,嘻笑取逗。

  NO3.古代惩罚女囚的十大酷刑之三——拶刑

  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拶是夹犯人手指头的刑罚,故又称拶指,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对女犯惯用此逼供。

  拶刑是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拶”是夹犯人手指的刑罚, 故又称拶指(用拶子套入手指,再用力紧收,是旧时的一种酷刑),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对女犯惯用此逼供。

  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拶”是夹犯人手指的刑罚, 故又称拶指(用拶子套入手指,再用力紧收,是旧时的一种酷刑),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对女犯惯用此逼供。

  人类在“酷刑”这件事上,把想象力发扬到了极致。

  洪武年间,几乎每个县的大堂之侧都放着人皮标本,这是从前任官员身上剥下来的,以提醒后任者不要贪污。而起义领袖张献忠更是活剥人皮的专家,他调教出来的刽子手能使人在被剥光皮之后数日不死。

  把犯人一块块零拉碎割,让他受尽痛苦而死,这更谈不上什么创意,因为明清两代都把剐刑列入律条,用这种办法处决了无数犯人。手艺高超的行刑者,可以使人在被割三千六百刀之后还神志清醒,这绝对是个无法超越的世界纪录。

  把人放进一个盛满毒虫的容器,应该是有创意吧?不然,这一方法已经不止一次被人用过了。妲己就曾经设置过虿盆,虿是一种类似蝎子的毒虫。这个著名的坏女人经常把宫女剥光衣服放入虿盆中,以此取乐。如果说这是上古传说不足为凭,那么以下事例则取诸正史:北齐后主高纬当政时,南阳王高绰进京朝见。后主问他有什么新鲜花样可以取乐,高绰说多弄些蝎子来咬人最好看。高纬当即命人捉来一斗蝎子,倒入大浴桶,并随便抓来一个人,剥光衣服扔进去,看着那个人惨叫不已,不一刻便面目全非。高纬鼓掌大笑,事后还责怪高绰:“这么好玩的事,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

  两个明代的酷刑,是一般人绞尽脑汁也想不到的残酷。一种是抽肠,此刑乃是雄才大略的明太祖朱元璋发明,即用铁钩钩住犯人的肛门,钩出大肠头,然后猛地向上一拉,犯人的肠子便汹涌而出,顷刻毙命。后来,张献忠对这一方法有所发展。他的做法是用刀从肛门挖出大肠头,绑在马腿上,然后对马猛抽一鞭。随着马的奔跑,受刑者肠子被迅速抽出,最后被抽光肠子的身躯还要在地上被拖上一段时间。再举一例,称为刷洗,同样是朱元璋发明。具体做法是把人剥光衣服绑在铁床上,然后一瓢瓢地浇上开水,再用铁刷子刷去被浇熟的皮肉,浇一层刷一层,细工慢活,不急不躁,直到皮肉净尽露出白骨。

  中国古代酷刑,从夹棍、拶指、超棍、推磨、直至“定百脉”、“喘不得”、“突地吼”、“死猪愁”,再到“凤凰晒翅”、“驴驹拔橛”、“仙人献果”、“玉女登梯”、“一封信”、“鼠弹筝”、“栏马棍”、“燕儿飞”,已经一步步超越了普通观众的恐惧与厌恶混杂的初级欣赏阶段,进入审美层次。关于酷刑的记载明确无误地告诉我们:人类是这个星球上最邪恶的动物。

  都说中国历史上的十大酷刑残忍至极,但事实上,外国刑罚的残忍跟十大酷刑相比,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在古希腊就出现过一种叫“铜牛刑”的刑罚,残忍程度丝毫不输给我国古代的烹煮之刑。

  传说当时的古希腊国王十分残暴,喜欢各种各样的杀人方法,一个技艺精湛的铁匠为了讨好国王,就打造了一只中空的铜牛献给国他,并表示这只铜牛很适合拿来做刑具,只需要将犯人塞进铜牛的肚子里,然后将铜牛密封好,再用大火烘烤铜牛的腹部,由于铜的导热性非常好,犯人在牛肚子里很快就能感受到灼烧,大火不断炙烤,能将他们活活烧死。而且铁匠还非常贴心的把铜牛嘴巴处做成一个通风口,这样一方面能避免犯人因窒息昏迷或死亡,另一方面也能让围观行刑的人听到犯人的惨叫。

  国王很满意这个刑具,立刻下令由铁匠作为第一个受刑人,试试刑具的效果,抵抗不及的铁匠被卫兵塞进了铜牛,成为了第一个因“铜牛刑”死亡的人,本来是为了讨好国王,却不想自己成了这项残忍刑罚的受害者。

  铜牛刑曾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被西方各国统治者沿用,还好随着社会的进步,这些残忍的刑罚都被废除了。

  在我看来,对一个人最严厉的惩罚莫过于:将其视若无物,完全不给他丝毫的关注。就像一个隐形的人一样,他出现时,所有的人都不愿侧身示意。等他说话时,没有一个人回应,也没有一个人在意他的任何举止。

  他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却激不起丝毫波澜,他是被忽略的存在。过不了多久他就会充满愤怒,感受到绝望,而连这都得不到任何回应,这是一种内心的折磨。

  据说在监狱中除了执行死刑之外,能够给予犯人最严厉的惩罚,就是关禁闭。犯人一个人呆在私密的空间里,不和任何人接触。

  为什么单独关禁闭这么可怕呢?我们在长时间不跟别人接触的情况下,又会怎么样呢?答案很简单,假如我们跟别人没有联系,那么我们也就丧失了跟自己的联系,我们会失去情感的平衡能力,精神也会发生错乱。

  心理学家曾经做过禁闭的研究。他们把人放在特制的罐子里面,与外界失去任何接触,他们的双手中间垫上了垫子,切断了触觉。他们漂浮在一种特制的高密度液体中,他们接近于失重的状态。后来,每个人都开始产生幻觉,无法区分幻想和现实的差别。他们与现实世界失去了接触,因而自己也丧失了接触。

  人是社会性的动物,我们只有持续不断的同其他人保持接触,才能从别人身上认出我们自己,我们才能喜欢某个人,跟他们建立友谊或者坠入爱河。甚至讨厌一个人,那也是一种联系。

  因此,对一个人最严厉的惩罚莫过于切断他同其他人的联系,切断一切链接。让他孤独,让他绝望,让他愤怒,然后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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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古代刑罚,大家肯定都或多或少有一些了解,比如说中国的凌迟、木马,古代西方的铜牛、吊死等等。这些刑法听上去或多或少都有一些残忍,甚至是非常不人道。但是在古代社会当中,人们研究如何将人折磨致死,这是古代人们的一种乐趣,所以说社会能发展到今天,可以说非常的不容易。

  今天能锬锬继续给大家讲一讲在古代的西方有哪些让人瞠目结舌的残忍酷刑。在古代波斯有一种非常残忍的刑法,它是用牛奶和蜂蜜将犯人致死。大家想一想很不可思议吧,牛奶和蜂蜜在我们现在的生活当中应该说是营养品,但在古代它却成为了杀死犯人的一种刑法。对于古代的君主以及当时那些实施刑法的人来讲,他们经常会设计出一些难以置信的惩罚,以至于直到今天这些刑罚都成为了数百年甚至上千年的恐惧烙印。

  在圣经出埃及记当中有这样一句简单的描述“流动的牛奶和蜂蜜的土地。”这句话在现在被解释为以色列人将会领导着这片肥沃的土地继续前行。但古代的波斯人将牛奶和蜂蜜用出了不同的方法。

  大概是在5世纪左右波斯出现了一种疯狂的波斯思想名字叫做:Scaphism(源自希腊语skaphe,意为掏空),也被称为“船”,这种思想是将那些犯人用最残忍最黑暗的方式进行处决。而拥有这些思想的人往往能够设计出一些匪夷所思的折磨人的手段。其中就包括刚才小编说到的用牛奶和蜂蜜杀人,而只犯了叛国罪或谋杀罪的人才能获得这种惩罚。

  用惩罚方式是将两个小船扣在一起,或者是将一个树干的中间部分挖空形成一个中空的形状。将小船或者是树干中间切出一条小缝来,使得受害者的头、手和脚露在外面。然后将上下两部分的船用绳子拴起来,如下图所示。

  接下来就是重头戏了,他们将牛奶和蜂蜜的混合物体灌入犯人的口中,直到他出现恶心的症状,然后再将其他的混合物涂抹在暴露在船体外面的手、脚和脸上。接下来,大家自然而然就会想到后面的结果,在后面的几天当中重复刚才的动作,自然会吸引到苍蝇、蜜蜂等昆虫在一起身体上叮咬。再加上这种刑罚是在水面上和阳光下进行的。犯人的身体将受到严重的破坏。最后犯人会死于这些昆虫叮咬以及各种食腐性动物的侵害造而死亡。

  我认为古今中外有这几种残酷的刑法

  先说我国的

  1、凌迟。凌迟刑最早出现在五代时期,正式定为刑名是在辽,此后,金、元、明、清都规定为法定刑,是最残忍的一种死刑。共需要用3357刀,并且要在最后一刀,也就是第3357刀,要将罪犯刺死,才能凌迟成功。––来源于百度百科

  凌迟基本上是没有人撑过2000多刀就痛死了的,所以我认为这是最残忍的刑法之一

  2、剥皮。这种刑法的残酷程度不亚于凌迟。他是在剥的时候由人的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当然还有另外一种就是在人的脑袋顶上划一个十字,然后把水银倒入人体,使得人的皮肤和肉分离,历史上大多数记载都是使用的这种方法来剥皮。这种刑法起源于三国,但在秦朝好像就有类似的刑法(是用大磨盘将人碾压成一张皮,虽然不是皮肉分离,但也十分残忍),剥皮在明清尤为盛行,如明太祖朱元璋就采用此法处置贪官污吏。

  再说国外的

  1、剜刑。这种刑法有点类似于上面提到的凌迟。不同的是,凌迟是用刀割犯人的肉体,而剜刑是割犯人的部分或者全部内脏器官––来源于知乎

  2、曲柄轮。罗马曲柄轮由2个马车轮以木板相接而成轮子以中轴贯穿,悬空架在基座上,轮轴接在曲柄臂上,转动把手,就能产生能量带动轮子。于是受刑者开始转个不停,但曲柄轮要命的不是转动,而是底下的尖钉。

  酷刑大都存在于封建社会中,用来维护封建地主阶级统治的工具,也是西方维护神权的工具,现如今这些刑法都已淹没在历史长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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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肉体上的刑法,其他回答基本有了

  其实最残酷的是精神层面的刑罚 比如光小黑屋 空间很小基本不能移动 最主要的是看不到任何东西 臆想最恐怖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世界奇妙物语》的一期“30天刑期” 细思极恐

  我认为历史上最残酷刑法当属凌迟。判断一个刑法的残酷与否一般依据是有两点:一是痛感;二是持续的时间。凌迟在所有的古代刑法中这两点上是当之无愧的第一。所以,我认为中国历史上最残酷的刑法当属凌迟。

  凌迟,是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刮”,它是一种极其残忍的死刑,一般用来对付最罪大恶极之人(当然也有被冤枉的)。在行刑时,是用刀在犯人身上一刀一刀的割,直至割死为之。割多少刀视时期不同,规定也有所不同。

  中国历史上被凌迟而死记载最清楚的当属明朝大太监刘瑾。 凌迟用的工具 正德五年(1510),刘瑾以谋反罪被判死刑,圣旨特批,将他“凌迟三日”,然后还要锉尸枭首。执行时的情景,当时参与监刑的张文麟有详细的记述。根据记载,刘瑾全身被割三千三百五十七天,割了三天才死。可见这个刑法之残酷。

  还有一个侧面的例子可以证明凌迟的残酷。看过《亮剑》的应该都记得有这么一个情节:八路军独立团保卫干事朱子明在战斗中被俘,刚开始真的是钢铁硬汉,宁死不降。但是当山本一木和他讲起明朝凌迟刘瑾的事,他瞬间崩溃了,大声喊出我说!我说!由此可见人们对凌迟的恐惧。

  所以,我认为凌迟是古代刑法中最残酷的。

  腰斩 ,腰斩就是用闸刀从你的腰部切下去,当然不会直接死掉,会持续几个小时

  古代有很多被腰斩的大臣 俞鸿图是最后一个被腰斩的,因为贪污腐败被处于腰斩。腰斩之后俞鸿图在地上用自己的血写了七个惨字才死去。雍正认识到这个刑法的惨烈,所以下令废除了这项刑法。

  请君入瓮:秦始皇时期的酷刑之一。把一个人的双手双脚全部砍掉,把人变成不倒翁的形象,然后放到一个刚好放得进去的坛子里。戏剧性的一点是,发明这个酷刑的人最后也体会到了这个刑法。

  五马分尸:把一个人的双手双脚和头用绳子分别绑在五匹马的身上,然后每匹马朝着各自的方向奔跑。结果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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